闭关锁国是清朝前期对外政策的基本特征。在闭关锁国政策的指导下,清朝前期对外贸易的发展受到限制,但由于当时严峻的政治、经济形势,清朝前期的对外贸易政策一直是在收紧、放松、再收紧中摇摆不定。
清代对外贸易的管理采取行商制度。行商源于明朝的牙行,行商的最初职能评定货物的价格与质量,撮合买卖双方的交易,后来业务范围扩大到代商人买卖货物、支付和存储款项、运送货物、保管货物及代政府征税等等。
1.行商制度的兴衰
当时行商对进出口商品不但承担代为缴纳进出口关税的义务,而且对缴纳关税的时间做了明确的规定。清朝的行商制度创立于康熙二十五年四月,广东洋货行又叫十三行,其命名的由来不是因洋行数目而定。
诸行分办业务,也是行商之间竞争的产物,竞争的结果导致资本集中。拥有雄厚实力的行商对获取蝇头小利的本港、福潮行的业务不屑一顾,而缺乏实力的行商也无力经营外洋行的业务。“至外洋行之不愿兼办本港者,非力不能两头,不过以外洋之生计利厚,自居大商,视本港之行利微细,若轻取行用,则徒费经营,如重取行用,又恐致讦控。”
市场的竞争促进了外洋行、本港行、福潮行业务的分化。
随着广东对外贸易的发展,行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争抢客户,相互压价,严重扰乱了对外贸易秩序。“于夷船进口时,每有自向夷人私议货物,情愿贵买贱卖,只图目前多搅,不顾日后亏折,迨至开征,即形支絀”。无序的竞争,不仅影响对外贸易的正常开展,也对政府的关税收入带来威胁。
为规范贸易秩序,1720年,广州各家洋行行商组织了“公行”,订立规约,相互遵守。由于东印度公司的反对,该组织仅仅存在一年就被废除。“乾隆二十五年,行商潘振成等九家呈请设立公行,专办夷船,批司议准。嗣后外洋行不兼办本港之事”。自此,对外贸易有公行垄断,直至《南京条约》缔结,公行才得以废除。
2.行商制度对对外贸易的影响
行商制度特别是公行的设立,垄断中西贸易,限制了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为获取行商特权,商家不得不行贿,并常常遭官员敲诈勒索,败坏了官场风气。但行商制度的建立,也对当时对外贸易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首先,行商制度规范了对外贸易的秩序,维护了中国商人的信用。行商制度确立后,在行商中选身家殷实可靠之人为总商,协调各行商对外贸易业务,避免了行商内部之间的无序竞争。“而拖欠夷债者,必置重法,所以示调剂之平,而专责成之效。”行商之间,联保具结,彼此对对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对拖欠外商债务者,予以重罚,维护了整个行商的信用。
《南京条约》签订后,公行制度被废除,坑蒙拐骗盛行,“然而,广州自从公行解散后,信用完全崩溃,很少几个可靠的商家,因此,除非收了茶叶,我们很少先交出我们的货物。”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清朝早期的行商制度对维护交易双方信用的重要意义。
其次,行商制度保证了政府关税收入,便利外商与中国交易。清朝政府赋予洋行对外贸易的特权,洋行也应承担足额缴纳进出口关税的义务。“行商对户部(指海关监督)负责出入口关税,只有他们能与海关官员办事,因此,外人免了报关交税的麻烦。”外商只需与行商洽谈交易,其他纳税、仓储等环节一律由行商代理,大大简化了对外贸易流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外商的欢迎。
最后,行商的居中协调,避免了政府与外商直接冲突的风险。行商制度的存在,政府对进出口货物的课税人都是行商,避免了官方与外商之间的直接摩擦;对夷人行为的约束,也依赖行商。当政府与外商彼此之间的产生不满与矛盾,行商也能起着很好的居中化解作用,有效地防止矛盾的积累与升级。
因此,存在一百多年的清朝行商制度,对明清以来相对封闭的中国来说,对于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特别是中西贸易的发展还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英国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鸦片战争之前的贸易主要是中英之间的贸易,中英贸易源远流长。早在16世纪末,英王伊丽莎白就曾两次给明朝廷写信,表达了对明王朝的仰慕和通商的愿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两封书信均未送到中国。“然书虽未遂,而向往之情愈最矣。”直到1637年,中英两国才有了第一次接触。自此,中英两国正式接触并开展贸易。
在鸦片战争前的五十年间,中英之间主要是贸易往来,依靠进出口实现交流,但总的是中国进口量小,而英国进口量大,因而对英贸易一直顺差。随着英国产业革命的完成,产品迅速增加,对中国的市场要求也越来越大。
十八世纪中叶,对华出口一年不过是白银四十万到五十万两,到了鸦片战争前,对华出口已猛增到一年七百多万两。中国成了英国商品输出的重要市场。产业革命提供的廉价商品,冲击着古老的中国社会,在中国海港里的外国商船,来自英国的商船占75%以上。但是,这种独占的地位,仍然不能满足英国资产阶级的欲望。
2.清朝正常对外贸易中持续巨额的贸易顺差
到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在对外贸易中一直处于出超地位。这主要是因为“自16世纪至19世纪,在这将近300年的中西交往中,最显著的事实是:西方人希求东方的货物,而又提供不出多少商品来交换”,所以中国贸易长期处于出超。
在1760~1833年这70多年间,中英贸易额增长很快,其中进口贸易增加了9倍,出口贸易增加15倍多,直到19世纪20~30年代,清政府每年仍出超超出200万两至300万两。
其中的原因主要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英国劳动人民的生活日益贫困化,他们的饮料由牛奶变成了清淡的红茶,因此,英国本土对茶叶的需求日益增多,而中国对英贸易的拳头商品是茶叶。出口英国茶叶不断增长,十八世纪最后十年,每年平均出口英国茶叶的数量约19000000磅;从1812年到1830年则超过30000000磅。
英国也向中国输入棉织品和金属品,但这些布匹在中国“不受欢迎,成本太贵了”,中国自给自足“男耕女织”的土布“虽不怎么漂亮,却更合乎他们服式之用”。在这种男耕女织的生产模式下,农民不仅是一个农民,还兼为一个手工业者。
农忙时,出门劳作,农闲时纺纱织布,除了原材料的成本外,她们生产的土布几乎没有成本。他们在自己的屋里生产,在家庭成员的帮助下进行生产,即不多费劳动,也不多费时间,在庄稼正在生长时,在收获之后,农活在雨季不能进行户外劳动时,他们就动员家庭成员纺纱或织布。人们把时间和劳动都不算钱,只要布的售价超过棉花的价钱,就都当作利润看待。
另外,中国地大物博,跨越热带、亚热带、温带等,各种农作物都能在中国生长。中国南部省份的产品和北部省份的产品互相契合——各省的劳动力互相依存,使得外国人和他的新奇产品无法进入。这是一个无法侵入的优美的经济制度,其他国家无法企业。因此,英国输入中国的工业品如刀子、钟表等在中国销路有限,获利有限,甚至有时还得亏本。
1.鸦片早期的流入及管理
鸦片流入中国,自清初已经开始,只不过当时的主要用途为药材。清政府按正常商品对鸦片进口征税,表明鸦片输入的合法地位,只不过当时进口量非常有限。
乾隆年间,和以前历朝一样,鸦片在广州海关则例中列入药材项下,每百斤税银三两,附加分头银二两四钱五分。朝廷的正式征税表明政府对鸦片的流入以及药材管理,同普通商品一样并没有明确干预。
2.鸦片大量流入及中英贸易条件的恶化
中英之间持续的贸易逆差是英国不能忍受的。为改变英国对华贸易不利局面,英国采取许多措施,包括将大量的工业品输往中国、寻求白银替代品等,但效果非常有限,最后英国通过英属殖民地印度向中国大量走私鸦片来扭转中英贸易逆差。英国不能用正常的工业品打开中国大门时,竟丧心病狂地用海盗掠夺手段向中国输入鸦片,攫取血腥的暴利。
东印度公司不满足于正常中英贸易中取得的利润,自 1767 年开始,加入走私贩运鸦片的行动,并逐渐取代葡萄牙,成为中国鸦片走私的最大贸易商。据统计,鸦片战争前的四十年间,该公司向中国走私的鸦片竟达四十一万九千箱,这个惊人的数字,换取的是更为惊人的利润,同时带给中国的却是人命的摧残和道德的败坏。
3.禁烟运动引发贸易战争
中国茶叶的大量输出,使中英贸易失衡;而鸦片的大量输入,使中英贸易再次失衡,两次失衡不同的点在于由中国的贸易顺差变为英国的贸易顺差。随着鸦片输入的不断增加,白银外流加剧,鸦片输入引起清政府的重视。
嘉庆四年,时任两广总督吉庆上奏“以为外夷人以汙浊之泥土,易我中国之货物与金钱,实属可恨;且恐内地臣民吸食渐众,致令废时辍业,倾家荡产,是以奏请禁止贩卖鸦片,犯者严加惩处。嗣后例禁益严,罪至流绞。”1800年中国禁止鸦片输入,并宣布敢于违法抗命者,治以重罪。同时,颁布谕旨,责令行商在禀请洋船在黄埔卸货时,须具干结,保证该船未带鸦片。
鸦片战争前,英国已发展到武装走私,公然把鸦片趸站设在广州黄埔。罪恶的鸦片贸易,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力反对,以林则徐为代表的爱国清廷官员坚决主张禁烟,虽有部分腐朽官吏反对,但在鸦片战争前,禁烟派尚占上风。
在朝野一致呼吁禁烟的大势面前,清王朝统治者倾向了禁烟,于是有了禁烟派首领林则徐以禁烟为目的的广州之行,继而出现“虎门销烟”。英帝国主义一方面不甘心鸦片贸易这一暴利之途被斩断;另一方面更是为了进一步垄断中国市场,从而发动征服中国的战争。由鸦片贸易纠纷而引发的中英矛盾最终导致中英鸦片战争。
关税是国家主权的表现之一,对于国家财政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拥有完整主权的近代国家已不再把财政收入作为征收关税的主要目的,而是把关税作为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一种重要手段,用以保护和促进本国经济和生产的发展。
清朝早期的对外贸易建立在主权之下,后期由于与西方国家进出口差异过大,无法满足西方的贸易需求,被迫丧失主权。但是,纵观历史对外贸易的发展是对外开放与合作的结果,任何一国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