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5月2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及清洁取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方案》要求,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类各级审计、检查和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展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及清洁取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聚焦短板,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充分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准备工作。
同时,《方案》提出,成立全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住建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调度指挥工作。各区县住建部门要成立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辖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和清洁取暖两方面。其中,在城市建设扬尘治理方面,主要排查房屋建筑及国有土地上的拆除工地现场是否悬挂扬尘防治公示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现场检查工地围挡、视频监控、裸土及产尘物料覆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等情况。
而在清洁取暖方面,主要排查是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要求,清洁取暖率达到规定目标。是否按照《山东省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是否组织排查摸底,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摸底排查到户台账是否真实准确;推进工作机制是否健全。2020年以前完成的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要求使用中央资金,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设备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未立先破”“返煤”等问题;2021年的工程项目,按照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的时间节点,是否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工程建设,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等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是否完善科学。
《方案》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络人、1名主要科室干部为具体事项联系人,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联络协调、督促办理等工作。同时,强化对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常态化日常监管,指导各区县对照排查重点认真细致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挂图作战,销号落实,确保及时消除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