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近日,海西州检察院聘请3名心理咨询师挂牌成立了“彩虹桥”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立足服务职能,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后期,海西州检察院将依托心理咨询室,开展“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妇联干部,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在检察工作中探索运用心理干预和疏导方法,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安抚、疏导工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健全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引导未成年人珍爱生命、阳光面对生活、学会自我保护,远离犯罪侵害。同时,认真总结未成年人心理发展规律,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新途径,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柴达木日报

作者:李淑娟 金万荣

举报/反馈

青海普法

34.1万获赞 11.1万粉丝
面向社会公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青海省司法厅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