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小天使,无论工作多么累或者在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只要看到孩子的笑脸,那么一起的困苦似乎都没有那么难受了?可以说,孩子可以治愈一切,能给人们心中带来光明。但是孩子的生命同样也是脆弱的,需要去小心呵护。
近日,湖南新化县一 名5岁女童薇薇(化名)因肠胃性感冒去医院输液时猝死,家属悲痛万分,质疑医院抢救不及时,医院称:不存在过错,不过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女童家属无法接受。
5月3日,薇薇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肠胃型感冒
5月2日上午,薇薇突然出现发烧呕吐的症状,刚开始,刘女士(薇薇奶奶)和儿子把薇薇带到了卫生院治疗,但是薇薇在进行输液治疗后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下午刘女士和儿子赶紧把薇薇送到了新化县人民医院。
据刘女士回忆称,新化县人民医院的儿科医生给孩子做了血常规、流感等多项检查,但是检查结果均显示正常,医生便让家人先把孩子带回去,先观察一下,如果情况没有好转再来医院就诊。
结果二人将薇薇带回家后,发现孩子不仅没有好转还出现了手部冰凉、出冷汗的情况,这可急坏了薇薇的家人,赶紧带着薇薇回到了新化县人民医院儿科就诊。
5月3日,再次来到医院后,医生诊断薇薇是肠胃型感冒,并安排薇薇住院治疗。
住院后,薇薇输液后肚子疼,医生表示正常现象
5月3日上午11时,薇薇开始输液治疗,结果在下午2时许,马上要输完最后一瓶药了,薇薇向刘女士表示自己肚子疼,刘女士向医生反映了这一情况,结果被告知属正常现象。结果不久后,薇薇出现了嘴唇发青的症状,医生便为其抽血后送去化验。
又过了不久,薇薇身上连着的生命检测仪显示了三个问号,这可吓坏了刘女士,她赶紧通知了医生,结果被告知是因为仪器的一个夹子松动导致的,可是此时的薇薇已经出现了翻白眼、心跳呼吸骤停的情况,一名值班医生和几名护士立刻对薇薇实施抢救。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抢救,薇薇不幸离世了。
薇薇家属质疑医院抢救不及时,医院:不存在过错,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可适当经济补偿
薇薇夭折了,刘女士及其家人痛苦万分,但是同时她们也质疑医院对薇薇存在抢救不及时的过失,对薇薇的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5月11日,新化县人民医院对于此事进行了回复。
我院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医务科、医疗安全办进行调查,并附上了从患儿薇薇入院到死亡所经历的各项检查及治疗和抢救过程。
医院表示,薇薇的死亡原因考虑心源性猝死,脓毒性休克,爆发性心肌炎,多脏器功能损伤可能。
5月4日上午11时双方就此事进行了面对面协商,我院愿意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患方诉求过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协商失败,患方表示要申请上级医调委调处。
最后得出结论:我院认为我院对患儿疾患的诊断及治疗符合诊疗常规,医务人员均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对患者抢救情况及时、合理,不存在医疗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愿意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偿。
视野新闻周刊评论: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所有做父母的都是无法承受的。我们虽然没有亲身体会,但是出于共情的原理,依然能感受到薇薇家属的痛苦。
薇薇的家属在伤心痛苦之余,质疑医生抢救不及时,医生在面对家属反馈患儿种种反常现象,医生却认为是正常现象,而不是去认真查看患儿的各项身体指标,对孩子突然病情转重的时候没有得到治疗,这些都说明了医院对薇薇的死负有一定的责任。
但是从医院对此事的回应中,称对薇薇的抢救情况及时合理,不存在过错,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可以给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但因家属诉求过高,协商失败。
当然,对于此事件的真实情况、孰是孰非任何人都不好判断,也不好妄加评断。医院既然提议患儿家属依法依规走鉴定程序,那么家长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这样对于医院和患儿家属都是公平的。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来源:视野新闻周刊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举报/反馈

法治视野

4791万获赞 34.6万粉丝
陕西法制网官方资讯平台
陕西法制网快报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