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彭富春
一个回归自身的心灵才是纯粹的心灵。这就是说,它只是它自身,没有被它自身之外的其他任何东西所污染。唯有如此,心灵才能将自身作为自身显现出来。那么一个纯粹的心灵是如何将自身揭示出来的?它虽然不是一个实体,但是显现于自身的活动之中。它的活动表现为:心灵在思考事情。这是关于心灵活动的简单但完整的句子表达。我们将追问:首先,什么是作为主语的心灵?其次,什么是作为宾语的思考的事情?再次,作为谓语的思考是如何在思考?
如前所述,心灵自身是不可见的,因此语言无法直接描述其形象。对此难以克服的困境,语言有何相应的对策?它只好将不可见的心灵转化成可见的心灵,使之由不可理解的变成可理解的。这样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是如何实现的?它是通过一个惯用的修辞手法亦即比喻来完成的。人们知道,比喻是用和甲事物有相似之处的乙事物来描写和说明甲事物,从而揭示甲事物的本性。作为比喻的本体,心灵是隐而不显的,但喻体却将心灵显现出来,而喻意包含在喻体之中。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揭示喻体自身是如何存在的。在日常语言、诗意语言和逻辑语言中,心灵有很多比喻。但最典型的比喻有两种,一种是把心灵比喻成光明,另一种是把心灵比喻成镜子。
在心灵如同光明的比喻中,心灵是本体,光明是喻体,喻意是以光明的特性揭示心灵的特性。因此我们要思考光明的意义。在此的光明与黑暗相对。黑暗的现象比比皆是。夜半三更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候。即使在白昼,一个洞穴中或者一个封闭的建筑物中也会漆黑一团。那么黑暗的发生究竟意味着什么?万物消失,不呈现自己;同时人虽然有眼睛,但既看不到自己,也看不到万物。人与万物都被黑暗同一化了。但光明刺破了黑暗。天地间最大的光明是天上的太阳和月亮。太阳照亮了白昼,月亮照亮了黑夜。除此自然的光明之外,世界上还有人工的光明。从火把到油灯直到现在的电灯等都能带来光明,驱走黑暗。从黑暗中升起光明的伟大时刻是东方的黎明。
在此时刻,黑夜到达了其最极端的黑暗。也正是在此时刻,光明破晓,由朦胧变成大亮,从而照耀天空与大地。在光明的作用下,万物也暴露了自身的本性。同时人们的眼睛不仅看到了光,而且也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光芒照射中的万事万物。如果说心灵如同光明的话,那么它的本性是什么?心灵就是照亮、看见、知道事物的真相。根据作为喻体的光明的意义,人们可以对作为本体的心灵作如下阐释:心灵是从没有意识转向有意识,从不知道转向知道。这是心灵自身的觉悟和启蒙的根本转折性的过程。当心灵意识或者知道的时候,它知道了人自己,同时也知道了世界万物。所谓知道是知道了人之道和万物之道,也就是知道了人与万物的本性。
在心灵如同镜子的比喻中,心灵是本体,镜子是喻体,喻意是以镜子的特性揭示心灵的特性。因此我们要思考镜子的意义。在此的镜子与非镜子相对。一般的物体如石头和木头不能反映外物,但是水,尤其是平静的水面却如同一面镜子一样能够映射物象。在历史上,人们最早发明了铜镜,之后又制作了玻璃镜子。镜子虽然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物,但是它的反映面是空的,没有任何东西。唯有如此,镜子才能反映外物。但它所反映的并不是物自身,而是物的形象。根据不同的距离和角度,同一个物在镜子中所呈现的形象是不一样的。
就镜子自身而言,它也可以分为单面镜、多面镜、球面镜等,其反映的功能各具差异。大圆镜实际上是球面镜,不是反映某种单一的存在者,或者是它的某一方面,而是反映一切存在者的一切方面。大圆镜能映现其自身所在的上下左右,由此对于万事万物无所不包。如果说心灵如同镜子的话,那么它的本性是什么?心灵反映、呈现事物的真相。根据作为喻体的镜子的意义,作为本体的心灵的意义可作如下阐释。心灵自身是空的。当它不思考万物的时候,它自身什么也没有。但当它思考万物的时候,它就显现了万物的存在。心灵中的万物虽然也作为一种形象和声音,但主要是作为语言。万物变成了语词、句子,甚至是多个句子的组合。以此方式,心灵将万物的本性表达出来。
光明和镜子的喻象非常形象地表达了那不可见的心灵的基本本性。它一方面是照亮,另一方面是反映,是光明和镜子的两者奇妙的结合。如果没有光明而只有镜子的话,那么人与万物就不能呈现出来,心灵就不可能反映万物的形象。同时如果没有镜子而只有光明的话,那么人与万物只能是被照耀,心灵就不可能反映万物的形象。根据这种事实,心灵的光明性和镜子性是不可分离的。人们甚至可以说,心灵是一个光明般的镜子,或者是镜子般的光明。这意味着,心灵的本性是照亮的反映,或者是反映的照亮。
我们探讨了心灵自身的特性,亦即作为光明的照射和镜子的反映。这其中不仅包括了思考者,而且也包括了被思考之物。这在于心灵的任何思考都是对于所思考之物的思考。但什么是这个被思考之物或者是所思考之物?
天下之物可谓多矣。有自然物,它们是已经存在和已经给予的,如矿物、植物和动物等。还有社会物,它们是世界所发生的各种事件。对于人来说,这些万物都是身外之物。与此不同,还有人的身内之物,也就是人的身体,包括了肉体器官及其活动。当然还有一种特别的存在物,亦即人的心灵自身。万物、身体和心灵都可以成为人的心灵的思考物。心灵对于外在事物的思考一般可称为外在意识或者对象意识,而对于人自身的思考一般可称为自我意识和自身意识。
其中自身意识是心灵自身的觉醒。它自己思考自身,自己意识自身,也就是它自己照耀自己,自己反映自己。人们在这里发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当心灵将要去意识自己的时候,其实它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如果心灵尚未意识到自己的话,那么它是不可能去意识自身的。人们甚至认为,自我意识实际上是对于一个早已存在的自我意识的事实再次经历,使之从无意识转化成有意识,并将其专题化。
但自我意识真的如此吗?让我们仔细分析它自身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自我意识在根本上在于自我自身的确立。我作为我区别于你与他。我是第一人称。在我自称我的时候,我已经意识到了自身的存在,同时也意识到了自身的存在与他者存在的差异。你作为第二人称指称的是一个在场的他者,而他作为第三人称指称的是一个不在场的他者。从与他者的区分并返回自身,自我意识就发生了。自我意识可以完整地表述为一个主从复句:我知道这,即我存在。这实际上预设了一个事实:我存在。在此基础上,我的心灵与我的存在发生关系。但这里会出现两种可能的情形。一种是:我虽然存在,但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另一种是:我不仅存在,而且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自我意识所指的就是那种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意识。
自我意识的语言表达“我知道这,即我存在。”包括了极为复杂的内容。第一,我存在指的是我的现实活动,如我与人打交道,与物打交道。第二,我存在指的是我的思考。但思考也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状态,一种是我思考自我,另一种是我思考非自我。第三,我存在指的是我的言说。我在独白,或者我在与人交谈。根据上述分析,自我意识的语言表达“我知道这,即我存在。”可以改写成三个具有同一结构但具有不同内容的句子。第一,我知道这,即我在活动;第二,我知道这,即我在思考自我或者非我;第三,我知道这,即我在言说。
在对于自我意识作如此语言分析的时候,我们将发现它关涉自身的活动绝非一种简单的同义反复,相反它在同一中有差异,在差异中有同一。所谓自我意识的同一性是:思考的我与被思考的我都是同一个我。它们并非两个不同的实体,而是同一个实体。在此传统的主客体的关系模式并不切中我与我的反身关系,这在于我并没有被分裂为一个主体和对象,而是相反聚集为一。所谓自我意识的差异性是:思考的我与被思考的我都从事着不同的活动。思考的我只是在思考,而被思考的我则除了思考之外,还有现实活动与言说。同时被思考的我既可能思考自我,也可能不思考自我,而思考非自我。由于这种同一性与差异性的共存,自我意识就不是对于已经发生的自我的再次经历,而是一种尚未发生的自我的重新开端。
我们已经分析了心灵自身和它所思考的事物,此外我们还需要分析心灵是如何思考事物的,从而揭示心灵自身思考的过程。心灵作用于感官,感官作用于万物。心灵一方面照耀万物,另一方面也反映万物。人们一般将这一过程描述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所谓感性认识是人的感官所产生的感觉、知觉和表象,是对于事物现象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人发展了理性认识。它是对于事物本性的认识。
理性认识包括了三个要素:第一、概念是对于事物本质属性的把握;第二、判断是对于事物本性及其关系的确定和区分;第三、推理是从已知推导出未知的判断,如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等。但是心灵的真正本性是直接揭示事物的真相,也就是把事物自身作为事物自身揭示或者显示出来。因此所谓思考的过程就是揭示或者显示的过程。人们一般认为的感性认识或者理性认识在根本上都必须建立在揭示或者显示的基础之上,并成为其中一个可能的环节。
心灵思考的显示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语言言说的过程。人们把事物的本性思索出来也就是把事物的本性言说出来。这是如何发生的?思考一个事物首先是对于事物的命名。命名是人们给予一个无名的事物一个名字,也就是对于事物本性的确定。当一个事物无名的时候,它是无法在心灵中存在的,同时也是无法被思考的。只有当一个事物获得了自身的名字的时候,它才可能是在心灵中存在的,同时才是可能被思考的。当然光一个孤立的名字并不能使事物获得意义。
事物的意义是在一个完整的句子中揭示出来的。一个句子就是一个事物的存在的表达,是它的本性、活动、状态和关系等。一个句子和另一个句子形成句子链,并构成有上下文关联的文本。一个文本是一个事物发生的过程,它有其开端、中间和终结。心灵的思考过程正是这样一个文本写作过程。它把一个事物作为一个事物揭示出来了。一个事物是其所是,同时一个事物如其所是。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论大道》,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