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下午,设在洛川县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罗家塔的“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启用,让生态恢复性司法落地生根。这是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服务保障辖区绿色发展的创新举措。
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位于洛川县的东北部。与黄龙、宜川三县相交,是黄土高原南缘所遗存的唯一原始森林。占地面积约400平方公里,其中天然次生林约占6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6.4%,属于延安的第二大县级林场,被誉为“陕西的一叶肺和陕北的天然氧吧”。林场林分丰富,主要以天然林为主,主要树种有:油松、小叶杨、栎树等2000多种,其中还有着国家二级保护物种白皮松,原始松林等;林中栖息着野羊、野猪、野鸡、野兔,还有珍贵的金钱豹、梅花鹿等多种野生动物。
2020年3月下旬,任某某、李某某等十人在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罗家塔与硬家沟沟渠盗窃柏树5棵,采挖点位于陡崖边,黄土裸露,植被已丧失防护功能,沿路毁坏辽东栎11棵、油松76棵。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向洛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十名被告人被洛川县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并共同承担损害赔偿金及修复林地费用共88779.86元。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反复磋商,多方选址,确定在罗家塔设立了“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占地面积47.5亩,补植油松2650棵,这是该院精心打造的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公益诉讼靓丽名片。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在提升生态环保领域社会治理效能中展现了法治作为和责任担当。“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投入使用,可以促进涉林案件当事人通过“补植复绿”方式,修复受损生态;也有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对积极修复生态的当事人从轻处罚。既惩治了犯罪,保护了环境,又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更多的人,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共赢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