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心理学理论来讲,患有某些心理障碍的人更容易犯罪。德国精神病学专家施耐德曾经分析了各种“精神病质”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精神病质”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激奋型】
具有这种病质特征的人很容易兴奋或者被激怒,在遇到事情时往往不能冷静地去对待,而是由着自己的性子行事。他们只顾自己一时的痛快,不会顾忌别人的感受,很容易与别人发生纠纷。由于自身缺乏自制力,一旦受人唆使就很容易被利用,发生强、抢、盗之类的犯罪行为。
二、【爆发型】
这类特质的人情绪十分容易被激起,且一发而不可收拾。当没有外界刺激时,他们可能表现得十分平静,与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一旦他们稍受刺激便会暴怒。为了平息自己高涨的情绪,他们就极易选择暴力手段攻击他人。
三、【自我显示型】
这种人具有强烈的虚荣心和表现欲,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因为这种病质引起的犯罪十分常见,有很多人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关注才做出过激行为的。此外,有这种特质的人常常会表现得温文尔雅,并利用这一假象进行诈骗行为!
四、【偏执型】
这种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顽固,他们会对某一种观点和看法坚信不疑,即使所有人都告诉他这是错的,也难以使其放弃。而一旦他们所坚守的信念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就很有可能会出现犯罪行为。
五、【忧郁型】
这种人整日情绪低落、消极、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会和不好的结果联系在一起。他们将自己封闭起来,不愿意与外界交流,容易产生悲观厌世的念头。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美好的事物,做出的事情常常显得冷酷无情。
六、【情绪易变型】
与上一种忧郁型不同,易变型的人反复无常,难以捉摸。他们可能在上一秒钟还能正常地与人交流,但瞬间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反应强烈,让人无法理解。这种喜怒无常的性格很容易在与别人交往时出现矛盾,进而引起犯罪。
七、【情感缺乏型】
这种人冷酷无情,缺乏同情心与羞耻感。他们大多数是反社会性的人,具有攻击性。而且由于他们没有同情心,根本无法理解别人的感受,在犯罪时的手段往往惨不忍睹。
八、【意志薄弱型】
这种人自身的品质没有其他一些特质的人恶劣,但是由于缺乏对于外界诱惑的抵抗力,很容易受别人的引诱发生犯罪行为。尤其是对青少年来说,他们本来就缺乏坚定的意志,如果再有一定程度上的人格缺陷,就更容易受人唆使,被人控制。
九、【软弱型】
这种人往往没有自己的主见,甚至连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都没有。看上去他们没有胆量去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但也正是因为这种软弱才容易被人控制。也许有时候他们自己并不想去做违法的事情,但是迫于别人的威胁也会屈从。
十、【自卑型】
与自我显示型的人不同,这类人不仅不会极力表现自己,而且极度自卑。他们会一味地否定自己的能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出差错。
和软弱型的人一样,自卑的人大多时候虽然自己没有胆量去犯罪,但很容易受人影响。由于他们会认为自己在一些方面不如别人,为了引起关注会考虑采取极端的手段达到目的。
虽然具有以上特质的人比正常人更容易发生犯罪行为,但也并不是具有某种或几种特质的人就一定会犯罪,只是更具有犯罪的倾向和可能性。关于以上这些理论和研究,生活在社会中的我们,还是有必要多多加深认知,有益无害,对于孩子的教育与性格分析同样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