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10日太阳升起后在随后的3个月里将不再落下;而每年11月18日日落之后当地居民将有2个多月看不见太阳冉冉升起。
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很神奇?今天要分享的电影,由大名鼎鼎的克里斯托弗·诺兰“讲述”,阿尔·帕西诺演绎,正是发生在遥远的阿拉斯加小镇,五月以后极昼里的一个犯罪故事,影片名为《失眠症》,我却觉得《白夜追凶》这名字更为合适。
男神阿尔·帕西诺无疑有一双电眼,多年来透过方寸间的光影看着我长大,我也从他眼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望穿了秋水。
这一次,那双眼不似《闻香识女人》中瞎老头儿的空洞无神,没有《教父》里麦可·柯里昂的有债必还,《疤面煞星》托尼·蒙大拿的怒火中烧,《魔鬼代言人》撒旦的死亡凝视,和《死亡医生》杰克·科沃基恩的无限温柔。
那双眼里写满了焦虑和自我怀疑,这一次,悬念大师诺兰似乎用了什么鬼把戏让他坠入了怎么也醒不来的梦魇,同时他却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多日未眠,清醒地挣扎在一个个让他几近崩溃的“白天”。
是什么让来自洛杉矶警局的见多识广又威名远扬的老探长多莫(阿尔·帕西诺饰)患上这般严重的失眠?
午夜十二点,外面是空荡荡的小镇街道和明媚的阳光,极昼给人带来一种恐惧,这恐惧来自一种空旷感、孤独感。如果黑夜里的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这应该很正常;但试想大白天,如果一个人站在那空荡荡的城市的街道上,对不习惯极昼生活的人来说,的确会有一种阴森感爬上心头。
但这极昼的自然现象当然不是害苦多莫的“真凶”,这只是他笼罩在他心头的真正阴影的外化,故事还是要从那日他受命与搭档哈普一同来到这儿,调查一起关于17岁少女被谋杀的案件开始说起。
自打多莫一行人乘坐水上飞机飞过茫茫雪原抵达小镇,他就受到了亲切的欢迎,这里的胖局长是老相识,年轻的警官们早听过多莫的大名,尤其是要协助他侦破此案的年轻女警官艾莉,更是对这老前辈仰慕已久。
果然乍一接手案件,大家就看出名探多莫的本事有多大了,缜密的逻辑、细致的部署、诡诈的盘问,很快地,多莫就诱使犯罪嫌疑人冒险回到了案发的偏僻小屋。
多莫率队追踪罪犯来到了礁石林立、雾气弥漫的海滩,而罪犯却突然消失在迷雾中。正当他就要逃离多莫的视线时,一声枪响,哈普倒在了血泊中。
是多莫误杀了哈普。带着愧疚的心情,加上极昼的影响,他连续几天陷入了严重的失眠。幻听,幻视,焦躁,恐惧,他在清醒与混沌之间摇摆,但是对于误杀哈普的事实,却被他隐瞒了下来。
老练的多莫可以从技术上轻而易举地将一切证据指向那消失在浓雾里的犯罪嫌疑人,可偏偏他唯一担心的一点却成了事实,那罪犯看到了多莫的所为,他在夜半时打电话给多莫,通过此事嘲弄并要挟多莫助自己脱罪。
多莫在死者少女的遗物中找到了罪犯的线索,即毫无名气的草根小说家沃特·芬茨(罗宾·威廉斯饰),他匆忙赶到芬茨家中,却在随后的追捕中被芬茨逃脱。
当他再次回到芬茨的住所,录音电话响起,芬茨在电话里冷静地跟他分析了事态的发展和利害,再一次提出和多莫达成协议,即两个人互不揭发。无力的狂怒后,多莫逐渐落入到芬茨的掌控中,失眠的症状也愈发严重,他一面为自己的行为深深自责,一面又怕事情败露而开始对罪犯提供帮助。
精神上极度痛苦和无助的多莫,将心中块垒倾诉给旅店里善良又美丽的老板娘,其实在来这里之前,多莫曾为了让一个没有充分证据可以指控的罪犯落入法网,不得不用伪造证据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却不幸被上级察觉。
而他的助手哈普则被迫即将与上层妥协,这意味着罪犯将逍遥法外,他本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搭档的死,到底是多莫的杀人灭口还是出于无意呢?
当他在白茫茫的迷雾中选择开枪的那一刻,他或许已经看出那个人可能不是凶手,虽然大雾让人看不清对方的面孔,但至少看得到大概的轮廓,多莫与自己的搭档一起办案多年,对同伴的身形应该非常熟悉,况且作为一名出色的侦探,对细节的观察力和临机决断的准确性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当时的情况下,多莫应该可以准确地判断出雾中人是自己的搭档,但他选择了开枪。
我相信杀死同伴并不是他精心策划好的阴谋,只是在那一刻,碰巧遇到了自己的同伴,意料之外的契机忽然降临,片刻间他选择了开枪,正如那次他伪造证据送真凶落网。
与此同时,他的新搭档——女警官艾莉渐渐地从多莫的行迹中发现了端倪,然而在她找到证据却犹豫是否要揭穿她的偶像时,死者的男友在多莫和芬茨的设计下,已成了替罪羊。案子结束,多莫可以返回洛杉矶了。
到了离开的日子,女警官去芬茨那里取死者的信件,已在崩溃边缘的多莫突然惊觉到不妥,他飞速驶往芬茨的小屋。
他赶到时艾莉已经被芬茨打晕,两个人在争执时,艾莉醒来,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局面变得混乱,多莫在艾莉的质问下非常羞愧,这时候芬茨拿起猎枪,攻击两人。
多莫将自己的枪给了艾莉,随后在与芬茨的对抗中,双双身亡。
当中枪后的多莫奄奄一息时,他提醒着年轻的女警官别走错路、别忘记自己的职责,这两句既是对后辈的提点,也是对自己所为的懊悔。影片的结尾,老警探终于能闭上双眼在白昼中睡去,可这一睡将是永远的长眠。
人生在世,究竟有多少事能说得清楚?
故事里的芬茨用了近十分钟把少女活活打死,可后来却说自己其实并没想杀人;多莫射杀了他的搭档,可到最后却说自己也已经不知道是不是真想杀他。
即使在这最为追求真相的行当里,真相也会变得无从求证。
类似的情形还有那些历史从业者,发掘遗迹博览古文,去探究和论证千百年以前一人一事的是非曲直,有时候却连眼前之人、周遭之事都厘不清说不准。
从来就没有真相是么?那些拼了命撑着双眼在人生的极昼里求索的人在执着些什么?意义又何在?
因为任何人都会犯错,你可能在情绪失控时踢了猫狗,甚至在失去理智时伤害自己或他人,前者很快烟消云散,后者就像落入了无边的极昼那样让人患上“失眠症”。
到底是无意为之还是像芬茨那样的“并不想”,有的人会听逝去的人倾诉,有的人在为活着的人疗伤。「别走错路」,我们每个人在拷问自己灵魂时,就已经接近了正确的答案,也即所谓的「我思故我在」吧。
方寸间感悟生命,痴嗔里皆是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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