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也叫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在中国,“早恋”一词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情色彩,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
导致中学生早恋的原因有哪些?
一、内因
1. 首先是青春期性生理和性心理发育的自然本能作用。
进入青春期的青少年随着生理的发展开始产生性意识。他们开始敏感地看待男女同学之间的交往,他们注视着异性同学对待自己的一举一动。逐渐地,在异性好感的基础上各自形成一个或几个异性的“理想模型”,并在众多的男女共同交往中逐渐由对群体异性的好感转向对个别异性的依恋,形成一对一的行动,即发生早恋。
2.其次是道德观念相对薄弱和自制力不强。
许多青少年由于自身道德观念薄弱,把谈恋爱当作儿戏,丝毫不考虑爱情中的责任和义务,不理解什么是美的行为,什么是不道德的行为,个别人甚至出现不道德的性关系或违法现象。
二、外因
1. 有些家庭对这个问题采取严厉禁止的态度,不允许孩子有正常的异性交往,封锁一切有关性知识和爱情描写的书刊,导致一些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2. 有的学校对这个问题采取回避态度,对青少年的早恋现象置若罔闻,导致早恋在学校中蔓延。更多的情况是采取另一种回避态度,绝对禁止男女学生的个别交往,一旦发现任何早恋的蛛丝马迹,便不分青红皂白地定性为早恋,甚至公开处罚,常常会严重挫伤学生的自尊心。
3. 社会对中学生的早恋给予过多渲染,描写中学生早恋的文学作品、影视节目纷纷出台,使青少年觉得中学生的早恋成为学校中的主流,其结果反而对学生早恋起到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
4. 媒体舆论的不正确导向。一些书报杂志、低级趣味的录像以及网络上有关性的一些图片、文字和视频,容易误导青少年,让他们步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