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高中老师,我给出的答案是明确的:不能!
一、高中生谈恋爱,人们普遍定义为早恋,既然是早恋,显然是不合适的行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思想尚未定型。高中生世界观还尚未成熟,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的看法还比较幼稚、片面,在今后的人生岁月里还会有很大变化。今天的一致,明天就可能有分歧,几年后更可能形同陌路。在现实生活中,高中阶段谈恋爱者失败的占绝大多数,后来能成为伴侣的很少很少。
2.心理、生理还未成熟。高中生的心理和生理处在一个特殊的发育阶段,不成熟但却存在着“盲目的成熟感”。自以为是,好冲动、易转移,自制力较差是显著特点。因而高中生早恋容易感情用事,很可能做出越轨的事情。一旦越轨,对双方尤其是女同学造成的心理创伤是无法弥补的。还有更为严重的上升为刑事犯罪的案例。
3.经济尚未独立。高中生尚不自立,经济来源依靠的还是父母,而谈恋爱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显然这个基础不对应,也不牢固。这也是一般认可的工作几年后再谈恋爱才正常的原因。
⒋高中正值为事业打基础的黄金期。高中三年结束,面对的就是人生大考,对未来一生发展的意义可谓重大。正因如此,高中学业繁重,竞争激烈,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谈恋爱,当然也就说明只要谈恋爱就要占用学习的时间与精力。作为老师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从没有见过谈恋爱促进学习的例子,而影响学习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高中不具备恋爱的条件,更不是谈恋爱的最佳时期。
二、高中生谈恋爱是校规定、校纪所不允许的。
有人说,《中学生守则》上并没有明确禁止谈恋爱行为,确实如此。但是,你要清楚,守则第二条明确要求中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而据我所知几乎所有的高中学校都是明令禁止早恋的,只是用词变得委婉一些,把早恋称为男女生交往过密。并规定,如果交往过蜜到一定程度,是可以劝其退学的。受到批评教育甚至警告、留校察看都还无所“大碍”,若真到了劝退地步,那将影响终生啊!这样的事例笔者也经历过一些,遗憾归遗憾,但并不同情,毕竟是早恋学生做的太过分,规章制度已不容。
三、高中生有恋爱的启蒙意识正常,丝毫不应该有行为不端感甚至罪恶感。
人到了一定年龄阶段,尤其是青春期的高中生,对异性有好感,甚至有崇拜倾幕是正常的生理心理行为,不应有丝毫的品行不端惑和罪恶感。只是我们所处的阶段还不合适,还不是收获感情的季节而已,需要我的克制和等待。
四、对自己和爱恋的人负责,并暂时珍藏,条件许可,条条件许可,毕业后可往事重提,激情再燃。
为了你爱和爱你的人,努力学习,积累爱的资本和财富也是明智之为,正确之举。暂时的放下,不是放弃,而是为了将来更好的拥有,你说对吗?
五、在高中生早恋问题上,老师尤其班主任老师一定要应尽到职责:
(一)通过用心教育尽量避免出现早恋现象;
(二)不可在男女生交往上过于敏感、过度反应;
(三)一旦发现,要通过耐心疏导降低其负面影响,并及时纠正。
花开有时,收获有期,否则,花可能凋零,有果实也定会青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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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小主讲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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