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来聊聊我国当代哲学家,李泽厚老师的《哲学纲要》这本书,这本书可以说是李泽厚老师毕生思想的精华,是一本当代中国哲学集大成之作,其中包括三大部分“伦理学纲要”、“认识论纲要”、“存在论纲要”。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2700字,略显枯燥,但耐心读下来会有所收获
今天我们分享其中“伦理学”部分的内容。我们经常说“道德伦理”,大多数书里面会把这两个词合起来,或等同起来用,道德就是伦理,伦理就是道德,但李泽厚老师对它们进行了区分。
简单来说,伦理,是外在社会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和要求,所以,通常指社会的秩序、制度、法制等等。而“道德”,则是指内在的规范,是个体的行为、态度和一种心理状态。
关于,道德,在西方哲学史上有两位大师,而且他们的观点则是相互对立的,他们就是康德和黑格尔。康德有句名言,他在著名的《实践理性批判》中说:“有两样东西,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日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着心灵:我头顶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气势磅礴的名言之一,这句话也被刻在了康德的墓碑上。
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先验的哲学,什么是“先验”的,也就是“先于经验而存在的”。 康德说:“在概念上,有理性的东西的一切行动都必须以道德规律为基础,正如全部现象都以自然规律为基础一样”。
道德是一种先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绝对性”,所以,康德提出了“绝对律令”的道德原则。绝对律令是无条件的,而且把这种行为本身看作是客观必然性的,与其他目的没有关系。如果随着这种道德法则的普遍性,那么,这种法则就具有了客观实效性。可是,康德又同时认为:“绝对律令只有一项,即是仅依据你能同时愿意它成为一项普遍法则的那项准则而行动。”
康德提出的“道德律令”的三个准则:普遍立法、人是目的、自由意志。
1、道德具有普遍性,适用于包括你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类似于我们常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不能把别人作为手段,而只能是目的。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利用别人来实现你某种目的,这样是不道德的。比如有的人高调慈善,帮助他人,只是为了获得自己的名誉和声望。3、人是“道德王国”的一员,康德认为,人可以为自然立法,人是道德主体,有自由意志,可以有自由意志去实践道德理想,从而建立一个道德王国。
总之,在康德看来,道德是一种先验理性,是一种客观规律,就像达尔文提出的自然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一样。
但是,黑格尔对康德的道德观进行了批判。而批判的根据就是康德“绝对律令”的道德观,黑格尔认为,一切道德行为都是在一定社会历史下的产物,而道德并不具有先天必然性。
而且黑格尔还批判康德的道德哲学是纯形式的,理性主义的,缺乏现实的内容。认为康德的绝对律令是建立在毫无道理的假设上,充满着矛盾,更不认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规律,这种先验哲学不过是一种虚幻的认识。
康德道德哲学中的理性,没有得到现实的还原,是一种形式主义与经验相离的理论,因此,黑格尔针对这个矛盾,提出了另一套自己的道德哲学。他认为理性是个人意志的最高点,但不是在行动上的一种自我意识,而真正的行动与实际上的自我意识,则是更高级的一种概念,并称之为“精神”。
虽然黑格尔实际上是发展了康德的道德哲学的理性,将理性和现实结合起来。但黑格尔不同的是,他指出康德的道德没有回到现实本身只是一种形而上学,纯形式的和空洞的。因此,黑格尔是用一种具体的、社会的道德习俗取代了康德的形式的、个人主义的道德观。
但是,在李泽厚老师看来,康德和黑格尔对“道德”不同观点,只是没有区分“道德”和“伦理”。康德的道德哲学,更多是是“道德”,是一种个体的行为、态度和心理状态,而黑格尔的“道德”实际上是更侧重于“伦理”,它是一种外在的规范,它讲是人与家庭、社会、国家之间的规范、法治和秩序。所以,他们其实是讲了“伦理道德”的不同侧面。
那为什么康德的“绝对律令”道德是“先验的理性”的呢?在康德看来,人类的道德感是来自先验的理性,不是从经验中获得的。在李泽厚老师说,康德的“先验的理性”是从个体来看的,但如果从人类整个历史来看,也是来自于经验的,称之为“理性的凝聚”。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呢?
在原始社会,人类都是通过外在强迫,逐渐习得、遵循某种伦理秩序、规范,然后才逐渐变为内在的意识、观念和情感,变成了一种看似先验的理性。就像我们看到蛇、狮子、老虎等危险的动物,会本能地产生恐惧害怕的心理,因为在远古的祖先,在原始丛林中,在环境中受到过伤害,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我们对这些动物的本能反应,这种意识、观念和情感以及内化到我们的本能中,所以,我们感觉是天生的,是先验的理性。但实际上,从人类历史的长河看,它也是经验的结果。
再比如今天我们中国人都会有“尊老爱幼”、“尊敬师长”的美德,这也是长期的社会规范和文化的熏陶,让我们产生了这些看似本能的情感。所以,李泽厚来说认为,康德所说的“先验的理性”,“绝对的命令”的道德观,从单个个体看,是先验的,但是从整个人类群体看,它显然也经验的或者说后验的。
换句话说,李泽厚老师认为,我们说的“伦理”,也就是外在的社会规范、要求、秩序、制度。是先于“道德”而出现的。就像人的很多看似先天的本能,其实都是经验塑造的。
其实,这种“道德伦理”观,有点类似儒家思想的:“礼”而“仁”。“礼”更多的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被当成是古代的法律和社会制度。比如周朝就是“以礼治国”;而“仁”则更多是一种内在的行为规范、态度。孟子说“仁者爱仁”,提出了“仁义礼智”的“四端说”,其中“仁”是源自本能的恻隐之心,所以,其实是一种内在的心理状态或者说自我意识。
好了,今天我们聊到了“伦理道德”,其实是可以分开来理解的,而且在哲学史上,康德和黑格尔这两位哲学大师这个问题上,从不同侧面来阐述了自己的道德观。
总体来说,黑格尔的“伦理道德”思想,更侧重于“伦理”的部分,更关注人和人,人与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规范和现实意义。而康德的“伦理道德”思想,更侧重“道德”,是一种更纯粹的道德观,或者说道德精神,所以康德的“道德”理论,也常常称之为“义务论”,道德是一种先验的理性,我们有义务,就像遵循天理一样,按照它的规定行事。康德的道德感和功利主义奉行的“最大多少的最大幸福原则”是完全不同的,康德的道德感具有更高的崇高感。
随后,再让我们听听康德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你会感叹思想的魅力,他说:
有两样东西,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日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着心灵:我头顶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如果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小播读书”或分享给您的朋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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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启蒙《也许你可以这么想》作者哲学科普《幸福的底层逻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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