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有两个被普遍认同的特征:一是作为地理性表征的“地域性”;二是作为关系性表征的“同质性”。从这两个路径探问社区心理学中“社区”的意义,可以呈现社区如何作为地域和关系的实施场域和操作对象而存在,也可从中了解社区心理学如何在这样的框架下被应用于社会实践。
 社区的同质性趋同:“我们”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是指人们为了祭祀神祇而聚集在一起,后来意指人们为了做某些事情而聚集在一起。“会”是指集会。两个字合起来,就表示在一定的地方,于民间节日举行的演艺集会或祭神的庆祝活动。后来引申为以和睦为宗旨的各种团体。《说文解字》中,社“从示从土”,是说有着共同信仰的人共同住在一块土地上称之为“社”。《左传》中,有“廿五家为一社”的说法。所以说,社区的含义除了含有人群和地域因素,还有维系群体观念的精神要素。如果只有人群和地域因素,而没有联系纽带的精神要素,那么共同生活的地域性就丧失了活力与意义。社区成员在信仰、规范、价值观、道德评价等方面高度一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意识所催生的集体认同感、归属感,正是“社区精神”的集中体现。
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血缘、地域、行业基础上的熟人社会,如由婚姻和血缘关系形成的家族群体或宗族,以及通过共同劳作和职业接触而形成的单位群体。其社区成员具有共同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在这些思想和规范的指导下,通过直接的持续的互动共同形成了社区感,也形成了互助与关怀的社会支持网络。费孝通认为“差序格局”的中国社会“每个人际网络都以‘己’为中心。乡土社会中的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近代的保甲制度是团体格局的,但是这和传统的结构却格格不入。传统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它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它是依着中心势力厚薄而定具有伸缩能力的差序格局”。中国传统社区体现了“精神共同体”和“地域共同体”的结合。
尽管在不同国家社区的意义和范围不同,关于社区的理论和方法也多种多样,但在这些不同中却可以找到一个共同要素,即社区的隐式概念——“同质性”。从这层意义来说,社区指的是个体的同质群体,与“其他人”有明显区别。社区的定义因其所属学科、理论基础、产生背景以及方法论等方面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特点。与被认为不具“同质性”的“其他”相区别的人群便是“我们”。从这个角度来说,社区被看作是同质群体,在这个群体中看起来似乎没有内部差异,没有多样性的容身之地。
社区和心理学的观念似乎是冲突的。从传统视角看,心理学一直把个体作为研究对象,力求把心理作为客观、独立的存在进行研究;社区则强调个体作为自身变革过程参与者的积极作用。由于这一视角支持社会群体内和社会群体间的多样性,因此,社区概念对同质性的偏好就变得相当荒谬。
在强调社区概念内部同质性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其内部差异性与多样性。社区身份是建立在差别被简化、交集点被明朗化的基础上的。美国社区心理学出现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心理学家感到需要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社会解体现象。这种社会解体现象表现为个人的匿名感、异化感、缺少感、利己主义、不适应感,以及社区意识的缺失等。早期的社区心理学家希望,作为心理健康专家,他们能够为希望社会变革的下一代提供帮助。在他们看来,社区代表了实现这种目标的背景或环境。
 社区的多样性特征:“我”的多元身份
社区是一个建设的实体。它不应该被看作在其成员活动前就已经存在,而是那些拥有共同特征的人群中的个体建构出来的。社区起源于其成员的个人身份。作为一种社会构建,创建社区的过程是从个人身份出发的,个体就很自然地将社区认同融入自我。所以,社区的创建就带来了个人、群体和环境的转变。社区是建立在个人需求、带有情感的社会关系、网络或物质资源的交换、心理问题(如情感、赋权、增强自我意识感、对社区的认同感或归属感等),以及社会问题(如参与、团结、承诺)之上的。
社区生活的复杂性之一是,人们如何融入社区当中。应该认识到,除了参加社区的需求和行动,社区成员兼顾家庭成员、学生、雇员、朋友等多重身份,处理一系列同时进行的活动。因此,社区中所提到的“我”是由许多本质上各自独立的鲜明身份组成的。承认每个人都具有多重身份,就可以让我们认识到属于社区一员只是个体诸多角色中的一个角色,在所有这些角色身上都会有事情发生,这会影响到人的心理、身体状况和社会关系等。这些身份是不断转换的。基于以上考虑,我们提议将社区理论和实践多样化,因为社区自身和社区过程都是多样化的。
集体力量赋予社区政治性隐喻
社区心理学是心理学中少数涉及社区变革、政治及制度的学科。提到政治,大家都习惯从国家、社会的角度,即从宏观层面上进行分析。宏观的角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统一、概括、通用型的分析框架,但区域型政治力量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于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地域差异很大的国家来说,分析局部政治力量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突出。推动社区和社会变革是社区心理学的目标之一。社区的集体力量所赋予社区的权力隐喻,为政治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即从中观和微观的角度,通过自下而上的建构,实现个体政治参与和国家政治互动,以及个人与社区的协同发展。根植于地方的多样性地域社区政治,坚实的社区成员(群众)基础赋予其旺盛的生命力。亚里士多德认为,“从社会结构看,若干个个体家庭共同居住在一定地域而形成一定社区,而若干社区共同存在于一定地域,便构成国家”。而国家的出现则意味着政治的产生,所以,社区作为国家组成要素,其自身即蕴含政治因素。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以社区居民利益和权利为主体的政治开始在城市基层社会生成。
在中国,社区政治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主导,社区政治要想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国家政治和治理方式的相应调整是必不可少的。从实践和理论角度分析,城市社区政治的发展路径应当是以对利益的共同维护和关注为起点,吸引居民参与,在居民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扩展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发展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要。
总之,社区成员的相似性是群体身份发展的必需条件,但也不能忽视每个个体的独特性以及每个群体中的亚文化和群体内部的差异性。承认每个人都具有多重身份,可以让我们认识到属于社区一员只是个体诸多角色中的一种,认识到社区起源于其成员的个人身份。社区是动态的、复杂的。因此,我们也不能忽视社区成员的多样性,要注意社区理论和实践的多样化,因为社区自身和社区过程本身是多样化的。社区的政治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社区自治属于社会自治领域,是一种居民生活的自主自治,是政府职能的转移承接。社区心理学应把社区政治行动作为社区实践的重要领域。
(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8备案课题“社区心理的社会中层缓冲作用与社区心理实践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GJC1318074)、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社会认同视域下高校体育俱乐部实践改革研究”(SJGY2019008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质量研究基地)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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