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尽天良的父母知多少?
这两天,又在媒体上看到恶性的父母虐待儿童事件,真的让人痛心,更让人有种出离愤怒之感。
黑龙江虐童案件的警方案情通报
4月23日12时50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接到报警称,一名家住建三江创业农场的女童于某茜(4岁)身体多处受伤,伤情较重,疑似被人殴打所致。女童之所以被打,是因为她将大便拉在随身穿的纸尿裤里,引起她的后妈——曲某强烈不满。于是,曲某右手拽于某茜的衣领,将于某茜的头使劲往卫生间的门框及门板上撞击,致使于某茜浑身发抖、翻白眼。这已经不是曲某第一次动手虐待伤害继女了,之前先后多次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抓住被害人头发向墙上撞等方式伤害于某茜。更有甚者,女童的亲生父亲——于某龙,也也曾不止一次用手、数据线、笤帚殴打过于某莤。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作为一个正常人,我实在是无法想象世间竟然有如此歹毒之父母,会用各种暴虐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管教」孩子呢?
让我感到难受的是,这不是个案。这两年,新闻媒体频频爆出各种恶性父母虐待暴打儿童的事件。
更为可叹的,对于我国家庭虐童的案件,还找不到一个非常准确的统计数据,可见我们还没有从根本上重视这个领域的问题。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被新闻曝光出来的恶性家庭虐童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数以万计、十万计的无助儿童正饱受着无知、无良父母的暴力凌虐,不仅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心理的冷暴力。
2、谁在纵容那些对子女施虐的父母:陈旧的观念与无力的法律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父母在肆意地虐待自己的小孩呢?
在我看来,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中国社会家庭虐童事件频频发生。
首先,在传统观念中,中国社会提倡“棍棒底下出孝子”,对小孩的教育,从小就要严格。这几乎成了一种民族关于小孩教育的集体无意识。
因此,很多虐童的父母,根本不把殴打小孩看成是一个问题。反而认为,骂Ta打Ta,是爱Ta的表现,是为孩子好。很多无良父母的正是以此为借口,在他们在生活中不如意,或受到外面压力而无法发泄时,就会拿家中没有反抗能力的小孩来撒气,还美其名曰“教育小孩,让他懂点事。”
其次,受“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传统思想的影响,对夫妻吵架、儿童受虐待此类家务事,邻居、路人等周边人群往往采取旁观态度。如果有人去管,往往会被说成多管闲事。
就算有人看不惯,站出来去报案了,最后的情形往往也是,警察把这当作一般的家务纠纷,批评教育过后即不再理会,而没有及时跟进了解受伤孩童的情况,导致此类事件愈发严重。
曾有一位民警这样写到:
那些向孩子伸出罪恶之手的父母,被送到派出所后,一脸假笑的陪着不是,说以后再也不打孩子了。然后,等警告的手续办完,他们佯装慈祥地领着浑身伤痕、目光呆滞的孩子,走出派出所。看着孩子绝望的垂着头,自己的心都碎了。因为,这其实是再一次把孩子往火坑里推。而且,这个孩子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求助了,也再也不会有勇气求助了。所谓的警告,就是一场笑话,只会鼓励更多人继续作恶。我害怕下一次再看到那个孩子,是在太平间里,一切都晚了……
第三个因素,就是相关法律的执行不力。其实,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我国有不少的相关法律条文,如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但这些法律的内容规定,都比较原则空泛,缺乏具体指导性和操作性。
比如,《刑法》规定,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就是「民不告,官不究」,但问题是,很多儿童受到虐待时,不知道如何告发,也不敢告发。因此,很多家庭内的虐待儿童案件根本就进不了司法程序,施虐者自然不会受法律的制裁。
总结一下,恶性家庭虐童案件频发的原因可以分为三个因素:子女要严管的传统教养观、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落后家庭观,以及执行无力的相关法律。
电影《刮痧》的剧照
3、唯有构建起防止虐童的社会保护网,并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养育观,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恶性家庭虐童案件。
因此,要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恶性家庭虐童事件的发生,必须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
在我看来,相比于对虐童父母的再教育,更重要的是,把法律落实,对虐童的父母施以必要的严格惩罚,同时,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为弱小的孩子构建起来强大的社会保护网。
与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很多传统的观念,包括传统的家庭教养观,以及落户的家庭观,建立基于现代心理学等研究成果的科学养育观。比如,我们可以和美国一样,将某个月份设定为“全国防止儿童虐待月”,大力宣传儿童保护,宣贯科学的儿童养育观与家庭观。
那么,具体该如何做呢?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做了很多尝试,值得我们用心借鉴。以下几点,我认为非常重要:
(1)建立我国的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通过法律规定,有关知情人及对儿童有监管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有“强制报告”的义务。比如,儿童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幼儿园、学校等机构和人员,应将发现的家庭内儿童虐待事件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当他们知情或有足够理由怀疑儿童受到家庭的虐待时,有关知情人或对儿童有监管责任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予以举报或报警。对于知情不报者,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比如,日本的“家庭教育手册”就要求:一是觉得情况可疑应立即向相关机构报告;二是不要被“教训孩子”的借口所迷惑;三是不要想着一个人能解决问题;四是从孩子的立场,而不是从父母的立场出发保护孩子。另外,建议每个社区要配备专业社工,要有能力制定心理干预方案,为受虐儿童和家长提供专业帮助。
(2)完善父母监护权的剥夺制度。经过调查,确认父母存在虐童行为,应该指定特定机构剥夺父母监护权,视情况分为临时剥夺或完全剥夺。临时剥夺可将孩子暂时置于福利机构一定期限,如果父母想拿回监护权,应该通过严格的诉讼程序或考核程序。
梁家辉、蒋雯丽主演电影《刮痧》就反应了美国在儿童保护方面的力度。当美国医生看到小孩的刮痧伤痕后,立即报警,儿童福利院和警察立即用法律手段剥夺了丹尼斯父母的监护权。一场因中西方文化差异所引发碰撞,其实展示了美国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谨慎、强硬、不近人情。如若中国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也强硬得如此不近人情,我国应该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儿童受虐。
(3)完善未成年的保障制度和收养制度,如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收养制度的完善。在完全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后,应将儿童交给备案登记且经过考察的具备收养条件的家庭抚养。
要知道,天底下真的有很多丧心病狂的父母,他们完全失去了人性,会毫无顾忌地虐待自己的小孩,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继女。对于这样的家庭,就应该彻底剥夺他们的抚养权,交给其他更适合孩子成长的家庭。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天使,他们是无辜的。要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更多力量,需要社会每个人都能积极行动起来,给孩子编织一个强大的保护网,才能让他们不再害怕,不再受伤。
举报/反馈

盲眼进化师

67获赞 20粉丝
进化论解构人性,心理学还原人心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