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恼火的事,莫过于,你自我陶醉的穿着新鞋,却被人狠狠地踩了一脚。
人生中最、最、最恼火的事,莫过于新鞋被人踩了后,你居然有种想为对方做些什么的冲动。
昨天去医院,人不算多。一个人径直朝我走来,说时迟那时快,他40码的大脚毫不留情的亲吻了我花巨资买的小粉鞋!像我这么爱慕虚荣、注重外表的人怎么能忍受得了。
表情已经严重扭曲的我,微笑着告诉他,没关系,下次注意就好。
一个人的堕落,就是在一次次违背自己意愿的罪恶中完成的。
我在心中暗暗告诉自己,下次再遇到这种人,我发誓,一定要换双鞋子。
只见那人摘下墨镜,连声跟我说对不起,原来,他是个盲人!后来为了避免他再踩到别人,我居然全程陪着他看医生,还帮他取了药。
我们通常认为左右我们情绪的是事情本身,也就是“鞋被踩了”,所以“很愤怒”。可当我知道了踩我的人不是故意的,同时又是一位盲人时,我的情绪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看来,事物本身并不影响人,人们只受对事物看法的影响。
情绪的ABC理论
情绪的ABC理论(ABC Theory of Emotion)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创建的。
他认为激发事件A(activating event)只是引发情绪和行为后C(consequence)的间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A的认知和评价而产生的信念B(belief),即人的消极情绪和行为障碍结果(C),不是由于某一激发事件(A)直接引发的,而是由于经受这一事件的个体对它不正确的认知和评价所产生的错误信念(B)所直接引起。错误信念也称为非理性信念。
如图中,A(Antecedent)指事情的前因,C(Consequence)指事情的后果,有前因必有后果,但是有同样的前因A,产生了不一样的后果C1和C2。
这是因为从前因到结果之间,一定会透过一座桥梁B(Bridge),这座桥梁就是信念和我们对情境的评价与解释。
又因为,同一情境之下(A),不同的人的理念以及评价与解释不同(B1和B2),所以会得到不同结果(C1和C2)。
因此,事情发生的一切根源缘于我们的信念、评价与解释。
下面的一些常见的不合理信念,你有多少?
自己应该比别人强,自我价值过高;
人应该得到生活中所有对自己重要的人的喜爱和赞许;
有价值的人应在各方面都比别人强;
任何事物都应按自己的意愿发展,否则会很糟糕;
一个人应该担心随时可能发生灾祸;
情绪由外界控制,自己无能为力;
已经定下的事是无法改变的;
一个人碰到的种种问题,总应该都有一个正确、完满的答案,如果一个人无法找到它,便是不能容忍的事;
对不好的人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和制裁;
逃避挑战与责任可能要比正视它们容易得多。
情绪ABC理论的创始者埃利斯认为:正是由于我们常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才使我们产生情绪困扰。
通常人们会认为诱发事件A直接导致了人的情绪和行为结果C,发生了什么事就引起了什么情绪体验。
然而,我们会发现同样一件事,对不同的人,会引起不同的情绪体验。
同样是报考英语六级,结果两个人都没过。一个人无所谓,而另一个人却伤心欲绝。
为什么?就是诱发事件A与情绪、行为结果C之间还有个对事件看法、解释的B在作怪。
一个人可能认为:这次考试只是试一试,考不过也没关系,下次可以再来。另一个人可能说:我精心准备了那么长时间,竟然没过,是不是我太笨了,我还有什么用啊,人家会怎么评价我。
于是,不同的B带来的C大相径庭。
又例如:两个人一起在街上闲逛,迎面碰到他们的领导,但领导没有与他们招呼,径直走过去了。
这两个人中的一个对此是这样想的:“领导可能正在想别的事情,没有注意到我们。即使是看到我们而没理睬,也可能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而另一个人却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是不是上次顶撞了领导一句,他就故意不理我了,下一步可能就要故意找我的岔子了。”
两种不同的想法就会导致两种不同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前者可能觉得无所谓,该干什么仍继续干自己的;而后者可能忧心忡忡,以至无法冷静下来干好自己的工作。
从这个例子也可以看出,人的情绪及行为反应与人们对事物的想法、看法有直接关系。
流鼻涕,不一定是由感伤引起,还有可能是因为感冒。
彩虹也不一定总在雨后出现,还有可能出现在面朝阳光、正在洒水的洒水车后。
屎壳郎不一定会为它自己毕生以推粪球为事业而感到耻辱,难保它也会认为自己的运动项目,比英超联赛更扣人心弦,更生动有趣。
换个想法,就能换个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