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粉丝发了一条很长的私信:
母亲70岁,一年前得了直肠癌,做了保肛手术,但肠胃功能越来越差,只能吃流食,而且吃了也容易拉稀,虽然有持粪袋,但时不时会漏便。
与癌症抗争5年,经过最难熬的手术和化疗,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突然有一天,老人一个人在家后准备割腕自杀。幸好及时发现,救下了。
结果母亲对医生说:“为什么要救我,这样活着还不如去死。”
母亲已经去世一个月了,最近很想念她,真希望国家有安乐死,不至于让病人受尽折磨离去。
很多病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都想尽快了断自己,一来是他们不想再被痛苦折磨,二来也不想给家人带来负担。但现在,安乐死在中国仍不是一个被法律认可,有程序可走的选项。
关于安乐死,小艾今天就来跟大家仔细讲讲。
有的国家已经实行了安乐死
“安乐死”源于希腊文Euthansia,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当中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安乐而无痛苦的死亡,另一个是无痛的致死术。在医学上,安乐死就是指:当病人无法救治时,采取停止治疗或停止使用药物治疗,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不管怎么样,安乐死都是放弃了对病人的治疗,这涉及到复杂的伦理争论,在世界各地都有相当大的争议。不过,有些地方,安乐死已经被法律所认可。这些地方包括荷兰、比利时、法国、瑞士、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麦和美国的一些州等。
不过这些地方在安乐死的具体细节上也有所出入。荷兰、比利时、瑞士这几个国家立法允许安乐死,医生可以直接让救治无望的患者死去。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麦、瑞典则只允许“被动”的安乐死,则准许医生终止那些为了延续患者生命而采取的非治疗方法。美国、日本、瑞士、澳大利亚这些国家没有普遍允许安乐死,但其国内的部分地区已经可以实施。
比较特殊的是荷兰。荷兰安乐死的相关法律没有受到国籍和移民等条件的限制。近年来,一些其他国家的患者在自发地往荷兰赴死,并称之为“死亡之旅”。
为什么中国安乐死这么难实行?
中国民间也有呼声要求出台安乐死的相关法律。全国两会上,也一直不乏代表提出要推进“安乐死”立法。人大代表的提案里还列出95%的医护人员支持安乐死的数据。呼声这么大,为什么中国仍未在法律程序上做出响应呢?
对中国禁止安乐死的一般解释是,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国家太大,在政策上有很多有许多因素需要权衡,以防口子一旦放开后,出现难以解释和挽回的问题。
但目前舆论基本是一边倒地支持安乐死,来看看部分网友的看法:
@六七42:身边好多都是痛苦死去,太不人性化了,希望国家能出台安乐死,还死者自由。
@我叫丢丢:不能有生的权利,请还给我死的自由。
@JACKE Wang: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安乐死不能推行。那些植物人、残疾人、癌症晚期的病人,虽然活着,却毫无尊严,为什么不让他们早点解脱,有尊严的离开。
至于为什么安乐死不合法,有人说:“如果今天安乐死合法化,马上明天就会有人‘被安乐死’”,安乐死是杀人,一旦被推广开来,很可能成为不法之之徒剥夺人生命的武器?会不会有人以此为借口直接放弃对病重家人的救治?谁来当这个“刽子手”?这些问题不解决,安乐死根本没法合法化,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末期癌症病人如何有尊严地离去?
中国没有安乐死的法律可循,那么那些已经到了生命最后阶段,已经无法救治的癌症病人该如何有尊严地离去呢?
这个阶段的病人身体可能承受很大的痛苦,或可能已经昏迷。在没有安乐死的选项之下,医护人员和家属应该尽量减轻患者的痛苦。
如果患者已经感到身体哪里有疼痛的感觉,可给予一定的止痛剂。另外,家属也要有一些与临终病人相关的常识,以免因为自己的好心而给病人在临终前带来痛苦。比如临终的人对体温已经没有什么感觉,而给他们添被子不仅不会让他们感到温暖,反而会让他们孱弱的身躯感到不堪重荷。比如他们呼吸的时候会因为喉咙或肺部的分泌物而发出很大的咳声,但给他们吸痰会失败,且让他们更加痛苦。正确的做法是把病人身体翻向一侧,把枕头垫高,或用药物减少呼吸道分泌。
虽然中国的末期癌症患者无法要求安乐死,但我们还是有办法尽量让无法救治的患者有尊严地离去,前提是我们得知道怎么做。
参考资料:
[1]《中国安乐死实施的不可行性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19期
[2]《中外安乐死法律问题研究》.智富时代.2017年第2期
[3]王淑英,王彩云.《临终护理的现状与展望》.中华护理杂志.2004年第4期
[4]霍忠超,王雪玲.《晚期癌症病人临终关怀的探讨》.中国肿瘤临床与康复.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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