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6世纪文艺复兴时,人们开始「觉醒」了。开始自觉,当人自己拥有知识,就是拥有力量。正如英哲培根所言:「知识就是力量」。当人拥有知识、掌握方法,人可以创造文明、可以以理性取代宗教愚昧。而「启蒙时期」的目标,正是要袪除神话,用知识来替代幻想。法国哲学家笛卡儿曾言:「我思故我在」。这句话突显出:人自觉自己是一个主体——人自己才是主,其他存在是客。人可以透过使用「新工具」来操纵大自然,成为大自然的主人。
所以德国古典主义哲学家康德说:人可以「为自然立法」。不仅如此,康德进一步指出,人是道德主体,有自由意志,可藉自由意志去实践道德理想,建立「道德王国」。
「解开枷锁」后的自由观
然而,当欧洲经历现代化和工业化之后,康德对人乃至对自由之看法,已被视为过时而受批判。20世纪重要的社会思想家韦伯指出:现代化社会是一个经历「世界解咒」(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的社会。现代社会自解咒(disenchantment)以来,人不再相信昔日的神话、接受往日的终极价值。
人要清楚区分「理性」为「工具」、「价值」两端。昔日的「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已不再被视为神圣、必然;有关人生的终极目标与意义的课题,不应再如过往公开地被讨论,而是留给个人自己做选择。只有工具问题、方法问题、计算问题、知识运用等问题,才值得被公开讨论。这充分反映现代人的心态:崇拜知识,重视「理性工具」(instrumental rationality),强调运用个人自由,使用「理性工具」去计划自己的未来、去满足自己的私欲。
现代人逐渐放弃对意义之探究,开始进入「虚无」世界。德哲尼采在19世纪宣称「上帝死了」,带头吹奏起虚无主义的乐章。按尼采的说法,无论西方的形而上学、神学,乃至康德的「道德王国」,皆是靠赖人的理性而虚构,是有局限、没有必然性的。尼采于是提倡,人要依其本有之「权力意志」、反对权威与传统,使自己做「超人」。尼采强调:人要做自己生命的主人、要「重估一切价值」、要为所欲为、不受任何约束。就如俄国大文豪杜妥也夫斯基在其经典作品《卡拉马左夫兄弟们》,借书内人物伊凡所言:「上帝若不存在,什么事也可为」(If God does not exist, everything is possible)。「上帝死了」,现代世界得到解咒,人不再被传统价值所支配,可以摆脱传统社会之枷锁。人真正自由了,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
然而,在现代社会,人所拥有之自由仍有局限,人仍是被「理性」所建构的观念与制度所笼罩,动弹不得。诚如韦伯对现代社会之分析,现代人是无法逃离「理性化」的「大铁笼」(iron cage)。人要自由,岂能被「大铁笼」所压?于是人要进行反对,否定传统理性观,解构传统知识,否定所谓具有普遍性之真理,乃至颠覆人的信念、人的价值观。这是后现代主义者的共识。
进入后现代社会,人不单要推翻启蒙时代建构的庄严道德自我,更否定由现代性主导下所建构的人性论:人是理性的。于是,法哲福柯依其反叛之性格,继承尼采之批判精神,宣称「人已死了」:既理性而又庄严的道德人已经死了。人只是如心理学家佛洛伊德所言,是由本能和潜意识所支配。根据佛洛伊德,人绝不是理性的,而是充满欲望;只能服从本能,依据快乐原则来追求感官刺激。福柯进一步强调:人并非具有神圣人性,道德只是压抑人性。福柯不单公开挑战传统道德价值,打破各种禁忌,自己亦置道德规范于不顾,放纵欲望,追求欲望本能之满足。依福柯的标准,这才是「真正」的自由人。
怎么样的人性论,就有怎么样的自由观
这种漠视道德、为所欲为,以满足个人本能、私欲的「自由人」,骨子里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在西方哲学史上,霍布斯(T. Hobbes)在16世纪早已宣称:人的欲望、自私,是一切行为的根源。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之生存状况下,人的欲望无穷;在资源有限之情况下,人会为满足欲望而互相猜疑,乃至互相争斗。霍布斯强调:当人在自然状态,是没有道德可言的;当人有自由,就会维护自己之私利、满足自己之私欲。霍布斯之后,有阿当·史密夫同样宣称:人是自私的,人要透过市场交易以获取个人的最大利益。
人是自私自利、由本能和潜意识所支配的。这种广被近现代人所接受的人性论,随着商品社会逐渐向全球扩张,已成为当今不少人对自己乃至对其他人之了解。当人认为自己乃至他人(others)皆是自私自利,是由本能和欲望所支配,就可以本着自身之自由,为所欲为,不再顾虑他人的感受,乃至为了利益公然与他人争斗、甚至彼此残杀。
从人们对「人」自身之了解、建构、解构的过程,我们可以明白何以号称「文明与进步」之现代社会,在现代社会中出现那么多人伦、道德,乃至人际关系问题。最后不得不提到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中的看法,人们不能证明自由有还是没有,因为人的有限理性不能认识这个抽象的概念。虽然这个概念没有认知意义,但自由对实践理性有积极意义,所以作为哲学家的康德在书中提出了实践理性的四条定理,其中第四条定理认为:
自由即自律,而且只有自律道德而不是他律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
这条定理是说上述的道德法则不是别人外在强加给你的,而是你的自由意志自己提供给自己的。自律是自由的最高原则,自由意志自己给自己立法。道德可贵的地方是人以自己意愿,即发自内心做而不是被迫。正如一个人只是因为迫于别人的眼光才让位老人,我们一般不会认为他是个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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