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刘白 视频/杨雨薇 实习生/邹雪
9月16日,汕头警方就“执法用单车扔摩托车”第三次发表警情通报,称辅警有推车责任,将严肃追责。该通报表示,目前两位伤者(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荔枝新闻从李某某的哥哥李先生处获悉,目前妹夫(佘某某)已经基本恢复意识,“能喝一点点粥”,而妹妹(李某某)仍昏迷不醒。
9月16日,李先生在微博上公布了两名伤者的情况,驳斥“女伤者已经去世”的言论,随即其发微博的动机受到质疑。
“本身我的心情就很难过,还有一些关于我妹的过激评论,我受不了就发布到微博,我想以一个家属来证明这件事,才会发出这些声明。”李先生解释自己发微博的初衷。
李先生表示,16日中午,汕头交警方面已经派代表前来探望妹妹和妹夫,对方承诺会给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回复。至于医疗费用,李先生表示目前是由家属承担,“他们口头上称让我们不要担心此事。”
据警情通报,经现场技术勘查和现场走访调查,认定陈某(交警金平大队交通辅警)在协助交警查酒驾过程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佘某某为逃避检查掉头逃跑,遂将停放路边的共享自行车推出阻止该摩托车逃跑,造成摩托车冲撞自行车后倒地,致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受伤。
对于责任划分,李先生说,如果查明妹夫的确存在没戴头盔、没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问题,那么“该怎么处罚”。但他同时表示,辅警不当的执法行为,家属也将追究责任。
李先生称目前已经有志愿者团队联系自己提供法律援助,后续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家人的权益。